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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璞®杏璞霜®皮肤抑菌乳膏(儿童型)(简称:杏璞霜儿童型)

第二类消毒产品(消字号,即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基本情况与备案信息

根据《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杏璞®杏璞霜®皮肤抑菌乳膏(儿童型)(简称:杏璞霜儿童型)属于第二类消毒产品,已完成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产品基本信息

项目内容
产品名称杏璞®杏璞霜®皮肤抑菌乳膏(儿童型)(简称:杏璞霜儿童型)
剂型/型号膏剂 / 30g
产品类别第二类消毒产品(消字号,即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主要有效成分苦参根提取物(1%,W/W)
抑菌类别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有抑菌作用
适用范围用于儿童皮肤表面的抑菌(抑制细菌生长,非杀菌)护理
使用方法取适量涂抹于皮肤表面,轻拍至吸收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Q/HJX 001-2023

责任单位与生产企业

项目内容
产品责任单位南京华佳欣科技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52号江宁电商产业园B区2层01号(江宁高新园)
法定代表人秦金梅
实际生产单位河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河北临城经济开发区临城大道南侧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冀卫消证字(2013)第0041号

✅ 卫生安全评价结论:根据《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要求,该产品的基本情况、检测报告、企业标准等资料齐全,产品质量稳定,对人体安全,可用于儿童皮肤表面的抑菌(抑制细菌生长,非杀菌)护理。

🧪 检验报告

报告基本信息

项目内容
检测机构江西省天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CMA认证实验室)
报告编号TC230215-033(G)(代替编号TC230215-033的报告,原报告作废)
样品名称杏璞®杏璞霜®皮肤抑菌乳膏(儿童型)(简称:杏璞霜儿童型)
委托单位南京华佳欣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单位河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样品数量20瓶
样品性质膏剂
生产日期/批号2023.2.5 / 20230205
受理日期2023-02-15
检验完成日期2023-05-20
报告日期2023年7月24日
检验类别委托检验

检验依据

  •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2.1.8.2、2.2.1.4、2.2.3、2.3.3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 GB 38456-2020《消毒剂原料清单及禁限用物质》
  • WS 628-201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
  • 企业标准 Q/HJX 001-2023

📊 检测结论

序号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论
1抑菌环试验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抑菌环直径均>7mm有抑菌作用
2稳定性试验37℃放置90天后,白色念珠菌抑菌环直径>7mm有效期定为24个月
3pH值6.5(25℃)合格
4铅、砷、汞铅0.232 mg/kg、砷0.006 mg/kg、汞0.016 mg/kg符合限值要求
5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20 CFU/g,致病菌均未检出符合GB 15979-2002
6多次完整皮肤刺激试验皮肤刺激反应积分均值为0无刺激性

🔬 抑菌环试验

检验依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2.1.8.2 | 试验开始:2023-02-17 | 试验完成:2023-02-20

将批号20230205样品5g置于无菌平皿中,用5mm无菌滤纸片浸蘸样液后晾干,贴于接种了试验菌的培养基表面,培养后测量抑菌环直径。试验菌株均来自广东环凯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5代。

试验菌株

  • 大肠杆菌(8099)
  • 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
  • 白色念珠菌(ATCC 10231)

抑菌环直径检测结果(mm)

组别大肠杆菌(8099)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白色念珠菌(ATCC 10231)
第1组 平均值20.019.518.0
第1组 阴性对照000
第2组 平均值20.219.017.8
第2组 阴性对照000
第3组 平均值19.818.517.2
第3组 阴性对照000

结论:三组试验中,大肠杆菌抑菌环直径平均值19.8~20.2mm,金黄色葡萄球菌18.5~19.5mm,白色念珠菌17.2~18.0mm,均>7mm,具有抑菌作用。阴性对照组抑菌环直径均为0mm。

评价标准:抑菌环直径>7mm为有抑菌作用,≤7mm为无抑菌作用。试验条件:18℃~20℃,相对湿度49%~51%。

⏱️ 稳定性试验

检验依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2.1.8.2、2.2.3 | 试验完成:2023-05-20

将批号20230205样品密封包装,置于37℃恒温培养箱中放置90天,取出后进行白色念珠菌抑菌环试验,考察产品抑菌效果的稳定性。

稳定性试验后白色念珠菌抑菌环直径(mm)

组别白色念珠菌(ATCC 10231)
第1组 平均值18.0
第1组 阴性对照0
第2组 平均值17.8
第2组 阴性对照0
第3组 平均值17.2
第3组 阴性对照0

结论:样品经37℃放置90天后,白色念珠菌抑菌环直径为17.2~18.0mm,均>7mm,仍有抑菌作用。根据《消毒技术规范》2.2.3,产品有效期可定为24个月。

🧪 pH值检测

检验依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2.2.1.4 | 试验日期:2023-02-15 | 试验条件:25℃,相对湿度50%

使用PXS-270离子计(编号TC/S-A012),以标准缓冲液(邻苯二甲酸氢钾pH=4.00、混合磷酸盐pH=6.86、四硼酸钠pH=9.18,均25℃)校准后,按样品:水=1:10比例稀释测定。

样品pH值(25℃)
1-16.5
1-26.5
平均值6.5

⚠️ 重金属检测(铅、砷、汞)

检验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 1.6、1.2 | 试验开始:2023-02-17 | 试验完成:2023-02-19

使用Agilent 7500CX ICP-MS(编号TC/S-A162)和AFS-8220原子荧光光度计(编号TC/S-A005)进行测定。

序号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出限限值要求结论
1铅(Pb)0.232 mg/kg0.03 mg/kg≤10 mg/kg合格
2砷(As)0.006 mg/kg0.001 mg/kg≤2 mg/kg合格
3汞(Hg)0.016 mg/kg0.002 mg/kg≤1 mg/kg合格

结论:铅、砷、汞检测结果均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表2《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量》的限值要求。

🦠 微生物指标

检验依据:GB 15979-2002附录B | 试验开始:2023-02-16

序号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测结果结论
1菌落总数<200 CFU/g<20 CFU/g合格
2真菌菌落总数<100 CFU/g<20 CFU/g合格
3大肠菌群不得检出未检出合格
4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未检出合格
5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未检出合格
6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未检出合格

结论:微生物指标符合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要求。

🐰 多次完整皮肤刺激试验

检验依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2.3.3 | 试验开始:2023-03-15 | 试验浓度:原样

试验动物

  • 品种:新西兰白色家兔,3只,雄性,体重2.1~2.8kg
  • 来源:赣州畜牧研究所(许可证号:SCXK(赣)2018-0009)
  • 饲料:科澳(天津)饲料有限公司(许可证号:SCXK(津)2020-0004)
  • 动物使用许可证:SYXK(赣)2020-0003
  • 环境条件:21℃~26℃,相对湿度40%~57%

试验方法

试验前24h将家兔背部脊柱两侧脱毛(每侧约3cm×3cm)。左侧为试验区,右侧为对照区。试验区涂抹0.5g样品,覆盖无菌纱布、聚乙烯薄膜、胶带固定,4h后去除并清洗。对照区涂抹生理盐水。每天涂抹1次,连续14天。每次涂抹后24h观察皮肤反应,计算皮肤刺激积分。

试验结果

动物编号红斑水肿积分均值刺激强度
1号000无刺激性
2号000无刺激性
3号000无刺激性

结论:3只家兔在连续14天的多次完整皮肤刺激试验中,各时间点均未见红斑、水肿等刺激反应,皮肤刺激反应积分均值均为0,无刺激性。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3.13.1安全性要求。

📑 企业标准

项目内容
标准编号Q/HJX 001-2023
标准名称杏璞霜皮肤抑菌乳膏(儿童型)企业标准
起草单位南京华佳欣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秦金梅
发布日期2023-01-01
实施日期2023-01-02

引用标准

  • 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 GB/T 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 GB/T 6368-2008《表面活性剂 水溶液pH值的测定 电位法》
  • WS 628-201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
  • JJF 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技术要求摘要

  • 主要有效成分:苦参根提取物1%(W/W)
  • 稳定性:37℃/90天加速试验后,白色念珠菌抑菌环直径>7mm,有效期2年
  • 抑菌指标: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抑菌环直径>7mm
  • 安全性指标:多次完整皮肤刺激试验为无刺激性
  • 重金属指标:铅≤10 mg/kg、砷≤2 mg/kg、汞≤1 mg/kg
  • 有效期:2年

重要免责声明

  1. 本页面展示全部检测报告数据,均针对送检批次样品,不代表生产每一批次成品自动等同该结果;
  2. 杏璞®杏璞霜®皮肤抑菌乳膏(儿童型)(简称:杏璞霜儿童型)属于消毒产品,不是药品,不能治疗皮肤疾病;如儿童出现皮肤疾病,请及时就医遵医嘱治疗;本产品仅用于健康皮肤日常抑菌护理;
  3. 体外功效、动物试验结果仅为实验室模型结果,不能直接推导人体实际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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