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璞止痒舒润霜(婴儿型)(简称:杏璞霜婴儿型)
儿童化妆品(妆字号,即化妆品备案编号)
📋 产品基础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产品名称 | 杏璞止痒舒润霜(婴儿型)(简称:杏璞霜婴儿型) |
| 产品类别 | 驻留类化妆品(妆字号,即化妆品备案编号) |
| 备案人/备案人名称 | 广州承之堂科技有限公司 |
| 备案人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机场路585号701-702A自编2815 |
| 生产企业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经济开发区经九路35号 |
| 生产企业 | 华药靓极(河北)药业有限公司 |
| 样品规格 | 30g/瓶 |
| 生产日期/批号 | 2024/09/28 |
🔬 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简化版)
根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要求,由广东中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杏璞止痒舒润霜(婴儿型)(简称:杏璞霜婴儿型)进行了全面的安全评估。评估覆盖产品配方36种原料、4类风险物质、有害物质及微生物检测等多个维度,评估结论为:该产品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一、评估基本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评估单位 | 广东中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评估人 | 郑南荣(本科学历,化学专业,广州大学毕业,10年以上化妆品检测与安全评估经验) |
| 评估日期 | 2025年01月10日 |
| 报告类型 | 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简化版) |
| 产品使用方法 | 取本品适量均匀涂抹在宝宝脸部或全身肌肤上,尤其是干燥部位,轻揉按摩直至吸收 |
| 日均使用量 | 0.1134 g/day(婴幼儿产品,按0-2岁平均体重8.1kg计算) |
| 产品驻留因子 | 1.0(驻留类化妆品) |
二、产品配方评估(36种原料)
本配方中所使用的36种成分均已列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或《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配方设计遵循以下原则:
- 安全优先原则:考虑到儿童皮肤具有皮肤较薄、毛发较少、细胞间附着较弱、汗腺分泌较少、对外来刺激物易感性高等生理特点,选用已知安全、温和的化妆品常用原料
- 功效必需原则:使用尽量少的原料品种及添加量(水除外)
- 配方极简原则:所选用的原料均经过严格检验,未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制备的原料,未添加着色剂、香精、防腐剂
配方主要原料类别包括:溶剂(水)、润肤剂(辛酸/癸酸甘油三酯、牛油果树果脂、聚二甲基硅氧烷)、保湿剂(甘油、丁二醇、1,2-己二醇、1,2-戊二醇、透明质酸钠、木糖醇、脱水木糖醇)、乳化剂(PEG-100硬脂酸酯、甘油硬脂酸酯、山梨坦硬脂酸酯、聚山梨醇酯-60)、皮肤调理剂(多种植物提取物:扭刺仙人掌茎提取物、鱼腥草提取物、金黄洋甘菊提取物、马齿苋提取物、黄芩根提取物、牡丹根皮提取物、积雪草叶提取物、银耳提取物、苦参碱)、增稠剂(黄原胶)、抗氧化剂(对羟基苯乙酮、抗坏血酸棕榈酸酯)等。
三、各成分安全评估结果
对配方中36种原料逐一进行了安全评估,所有成分在本产品浓度下均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主要成分评估结果如下:
| 原料名称 | 使用目的 | 本配方添加量 | 安全评估结论 |
|---|---|---|---|
| 水 | 溶剂 | - | 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无安全风险 |
| 牛油果树果脂 | 皮肤调理剂 | 6% | 驻留类产品历史用量99.8%,安全 |
| 辛酸/癸酸甘油三酯 | 润肤剂 | 6% | CIR评估使用浓度不超过95.6%时安全 |
| 甘油 | 保湿剂 | 3.3% | CIR评估使用浓度不超过79.2%时安全 |
| 硬脂醇 | 皮肤调理剂 | 3.269% | CIR评估使用浓度不超过50%时安全 |
| 丁二醇 | 保湿剂 | 2.2245% | CIR评估使用浓度不超过25%时安全 |
| 山梨坦硬脂酸酯 | 乳化剂 | 1.98% | CIR评估使用浓度不超过5%时安全 |
| 鲸蜡醇 | 皮肤调理剂 | 1.401% | CIR评估使用浓度不超过25%时安全 |
| 棕榈酸 | 皮肤调理剂 | 1.198% | 驻留类产品历史用量9% |
| 聚二甲基硅氧烷 | 润肤剂 | 1% | 驻留类产品历史用量69.604% |
| 透明质酸钠 | 保湿剂 | 0.1% | CIR评估使用浓度不超过7.5%时安全 |
| 苦参碱 | 皮肤调理剂 | 0.2% | 驻留类产品历史用量1.3% |
| 积雪草叶提取物 | 皮肤调理剂 | 0.06% | 驻留类产品历史用量86.14% |
注:以上仅列出部分主要原料,完整36种原料的安全评估结果详见原报告。所有原料添加量均符合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CIR)、《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最高历史用量或权威机构评估报告的安全用量范围。
四、风险物质安全评估(4类风险物质)
基于当前科学认知水平,对可能由化妆品原料带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带入的风险物质进行了评估,共涉及4类风险物质:
| 风险物质 | 可能来源 | 评估结论 |
|---|---|---|
| 农药残留 | 牛油果树果脂、银耳提取物、马齿苋提取物、金黄洋甘菊提取物、鱼腥草提取物、扭刺仙人掌茎提取物、牡丹根皮提取物、黄芩根提取物、积雪草叶提取物等植物原料 | ✅ 这些原料不仅仅是机械加工后直接使用,而是经过压榨、萃取、沉淀等操作,农药残留量已经大幅度下降,因此农药残留不存在风险,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
| 二噁烷 | PEG-100硬脂酸酯、聚山梨醇酯-60等PEG类原料 |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二噁烷残留浓度应不超过30mg/kg。由产品的二噁烷检验报告可知,本产品中二噁烷的含量符合相关要求 |
| 二甘醇 | 甘油、PEG-100硬脂酸酯、甘油硬脂酸酯、聚山梨醇酯-60等原料 | ✅ 欧盟化妆品法规规定,二甘醇作为原料微量杂质存在于化妆品中的量不得超过0.1%。根据附件中该产品的检验报告可知,产品中该原料的风险物质含量符合要求 |
| 苯酚 | 对羟基苯乙酮原料 | ✅ 《日本化妆品标准》附录III表1规定,苯酚为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在化妆品中的限量为0.1g/100g。根据附件中该产品的检验报告可知,产品中该原料的风险物质含量符合要求 |
五、有害物质、微生物及安全性检验结果
以下检验报告均由广东省检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CMA认证实验室)出具,作为安全评估报告附录,检验日期为2024年10月。
5.1 有害物质、微生物及风险物质检测(报告编号:2459576-1G)
受理日期:2024-10-10 | 检验完成日期:2024-10-23 | 报告日期:2025-01-10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检测结果 | 指标要求 | 结论 |
|---|---|---|---|---|---|
| 1 | 汞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 1.6 | <0.001 mg/kg | ≤1 mg/kg | 合格 |
| 2 | 铅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 1.6 | 0.14 mg/kg | ≤10 mg/kg | 合格 |
| 3 | 砷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 1.6 | <0.001 mg/kg | ≤2 mg/kg | 合格 |
| 4 | 镉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 1.6 | <0.001 mg/kg | ≤5 mg/kg | 合格 |
| 5 | 菌落总数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五章 2 | <10 CFU/g | ≤500 CFU/g | 合格 |
| 6 | 耐热大肠菌群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五章 3 | 未检出 /g | 不得检出 | 合格 |
| 7 | 铜绿假单胞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五章 4 | 未检出 /g | 不得检出 | 合格 |
| 8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五章 5 | 未检出 /g | 不得检出 | 合格 |
| 9 |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五章 6 | <10 CFU/g | ≤100 CFU/g | 合格 |
| 10 | 二噁烷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 2.19 第二法 | <1 mg/kg | ≤30 mg/kg | 合格 |
| 11 | 二甘醇 | QB/T 5411-2019 | <400 mg/kg | 不得检出 | 合格 |
| 12 | 苯酚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 8.2(2023年第41号) | <0.20 mg/kg | 不得检出 | 合格 |
注:本报告代替编号2459576-1的报告,原报告作废。"<(X)"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X),即未检出。
5.2 pH值检测(报告编号:2459574-1G)
受理日期:2024-10-10 | 检验完成日期:2024-10-23 | 报告日期:2025-01-10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检测结果 | 结论 |
|---|---|---|---|---|
| 1 | pH值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 1.1 稀释法 | 6.7 | 合格 |
注:本报告代替编号2459574-1的报告,原报告作废。
5.3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编号:2459575-2)
受理日期:2024-10-10 | 检验完成日期:2024-10-31 | 报告日期:2024-10-31
|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结论 |
|---|---|---|---|---|
| 1 | 不冲洗急性眼刺激性试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六章 5 | 结膜、虹膜、角膜积分均值均为0.00 | 无刺激性 |
| 2 | 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六章 4 | 无刺激性 | 无刺激性 |
眼刺激性试验:3只新西兰兔(雄性,体重2.0-2.5kg),受试物100mg/只,观察1h、24h、48h、72h及第4d、7d,各部位积分均值均为0.00。皮肤刺激性试验:连续涂抹14天,结果为无刺激性。
5.4 配方相互作用
配方中各成分之间未预见发生有害的相互作用。
六、风险控制措施与警示用语
产品标注警示用语:
- 本品为婴儿外用品,切勿口服,且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请置于干燥避光处保存,婴儿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入眼
- 初次使用本品,需在耳后跟薄薄涂抹,等待10-20分钟后,未出现过敏现象可正常涂抹
- 使用过程中如有不适,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专业人士
七、安全评估结论
通过对产品以下5个方面的综合评估:
- 各成分的安全评估结果显示,所有成分在本产品浓度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 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检测及评估结果显示,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 微生物检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微生物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有关要求
- 有害物质检测结果显示,该产品有害物质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有关要求
- 配方中各成分之间未预见发生有害的相互作用
✅ 最终评估结论:综上,认为该产品在正常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八、评估依据与参考文献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
-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公告
- 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CIR)安全评估报告(17份)
- 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
- 《日本化妆品标准》
✨ 功效类委托测试
⚠️ 以下功效测试报告未加盖CMA(中国计量认证)标识,仅可用于科研、教学、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不具备法定检测证明效力。
💡 以下功效测试结果均为实验室条件下的测试数据,实际使用效果因人而异;本产品为儿童化妆品(妆字号),不可代替药品使用;如宝宝皮肤出现严重问题,请及时就医。
1. 温和无刺激功效测试(本产品为化妆品,不可代替药品使用)
由广东省检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4 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对杏璞止痒舒润霜(婴儿型)(简称:杏璞霜婴儿型)进行了动物学试验(新西兰兔皮肤刺激性),结果显示:
- 受试物对家兔多次皮肤刺激性每天每只动物皮肤刺激反应积分均值为0.36
- 刺激强度评价为:无刺激性
- 说明样品"杏璞止痒舒润霜(婴儿型)(简称:杏璞霜婴儿型)"温和无刺激
测试结论:杏璞止痒舒润霜(婴儿型)(简称:杏璞霜婴儿型)对家兔皮肤无刺激性,属温和无刺激产品。(本产品为化妆品,不可代替药品使用)
检测机构:广东省检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2459575-1G | 受理日期:2024-10-10 | 检验完成日期:2024-10-31 | 报告日期:2025-01-10
注:本报告代替编号2459575-1的报告,原报告作废。
2. 舒缓功效测试(本产品为化妆品,不可代替药品使用)
由广东省检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按照JYT-SOP-JC-04《化妆品舒缓功效验证检测细则》的测试方法,对杏璞止痒舒润霜(婴儿型)(简称:杏璞霜婴儿型)的舒缓功效进行实验室方法测试(透明质酸酶抑制率),结果显示:
| 测试组别 | 透明质酸酶抑制率 | 结论 |
|---|---|---|
| 测试样品(杏璞止痒舒润霜婴儿型) | 49.66 ± 1.87% | ✅ 具有舒缓功效 |
| 阴性对照 | 1.34 ± 0.08% | - |
测试结论:测试样品组的抑制率显著性高于阴性对照,经SPSS软件分析,采取双尾检验,显著性因子P<0.05,说明样品"杏璞止痒舒润霜(婴儿型)(简称:杏璞霜婴儿型)"具有舒缓功效。(以上为实验室测试结果,实际效果因人而异;本产品为化妆品,不可代替药品使用)
检测机构:广东省检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2459597G | 受理日期:2024-10-10 | 检验完成日期:2024-10-15 | 报告日期:2025-01-10
注:本报告相关数据由分包方提供;本报告代替编号2459597的报告,原报告作废。
重要免责声明
- 本页面展示全部检测报告数据,均针对送检批次样品,不代表生产每一批次成品自动等同该结果;
- 杏璞止痒舒润霜(婴儿型)(简称:杏璞霜婴儿型)属于化妆品,不是药品,不能治疗皮肤疾病;如宝宝出现皮肤疾病,请及时就医遵医嘱治疗;本产品仅用于健康皮肤日常保湿舒缓护理;
- 体外功效、动物试验结果仅为实验室模型结果,不能直接推导人体实际使用效果。